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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34个学区小初录取规则这些镇街公办初中最多
栏目:k8凯发官网资讯 发布时间:2025-08-09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以及《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25〕3号)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外其它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简称“回莞类”学生)。  (三)监护人一方符合《东莞市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莞城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以及《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25〕3号)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具有莞城户籍,在莞城街道外其它小学就读,需要回莞城升读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简称“回莞类”学生)。

  (三)监护人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规定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监护人一方持有效优才卡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住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监护人一方获得“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住宅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八)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并属莞城安排入学的军人子女、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九)监护人一方在申请入学前5年内(截止时间为申请入学当年的8月31日)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并在莞城工作或在莞城拥有产权清晰自有住宅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莞城小学应届毕业生升初中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家长,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填写报名信息。学生家长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如因信息填写不真实或不准确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审核结果不正确,影响志愿填报,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自负。

  (2)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多次修改;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和修改。

  1.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于2025年5月29日公布;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并“网上确认”初审结果。“网上确认”初审结果后,家长不能再对报名信息和初审结果进行修改或复核,请家长确认初审结果无误后再进行志愿填报。

  2.初审结果复核时间:2025年5月29日10:00—6月4日17:30。初审不通过或对初审结果、积分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家长,按复核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复核通过后在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前登录招生平成志愿填报。复核不通过的学生,无法进行后续志愿填报和录取。

  (1)符合招生对象第(一)(二)类的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申请户籍地初中学校,须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户籍地公办学校”,并选择“申请镇街”—“莞城街道”。志愿填报时无须填写具体的初中学校名称。

  (2)符合招生对象第(三)至(十)类的优待政策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申请优待政策学位,须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优待政策学位”,选择“莞城街道”,下拉选择所属的优待政策名称。

  (3)符合招生对象(十一)类积分入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申请积分入学学位,于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积分入学”会显示“莞城街道”,请下拉选择提供积分学位的“东莞市可园中学”。

  (4)符合招生对象(一)或(二)的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同时符合第(三)至(十)类中有关优待政策的,请在志愿填报时同时选择“户籍地公办学校”和“优待政策学位”填报,该类学生在电脑派位时仅以一个派位号参加派位。

  (5)招生对象(一)至(十一)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要申请民办学校,可在招生平台同时填报“民办学校”志愿类别,并按规定填报民办学校志愿。

  符合招生对象第(四)(五)(六)(九)(十)类之一的,请于2025年5月29—6月4日正常办公时间带齐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基信科进行现场资料审核,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城八一路1号东莞市机关二号大院)。其余类别由相应部门审核并推送名单或审核结果至市教育局,家长不用到市教育局现场提交审核资料。

  市教育局根据各相关部门数据对接结果,以及现场资料审核结果对报名信息进行终审。审核通过的第(一)至(十)类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莞城小升初学位分配,第(十一)类积分入学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积分学位供给数和学生积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审核不通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不予以录取和安排学位。

  根据今年莞城“小升初”学位供需情况,分别通过“电脑派位”和“统筹安排”方式安排入学。

  对于审核通过且入户莞城时间在2025年4月20日(含)以前的莞城户籍学生,以及审核通过的符合优待政策的学生,通过电脑摇号方式,随机公平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就读。具体办法如下:

  将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和东莞中学初一年级的招生名额,以及东莞外国语学校初一年级安排完本校小升初直升学生后的剩余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莞城各小学(其中将第二项招生对象“在莞城街道外学校就读的莞城户籍小学毕业生”集合为1所莞城小学,简称“回莞类”),再通过“电脑派位”的办法把毕业生分派到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就读。

  (1)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采用随机的方法给每个待派位的小学毕业生产生一个“派位号”,并以此号码作为派位依据,然后通过摇珠机随机摇出“开始码”。根据“派位号”和“开始码”相结合的原则,按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分配到该小学的招生名额数,依次排定这四所中学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

  (2)莞城小学派位顺序:莞城中心小学、莞城和阳小学、莞城建设小学、莞城实验小学、莞城步步高小学、莞城阮涌小学、莞城运河小学、莞城英文实验学校、莞城平乐坊小学和回莞类。

  (3)整个派位过程由市教育局、莞城教育管理中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公证处公证人员、新闻记者、中小学校长代表、家长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3月20日已发布《2025年秋季莞城街道公办初中学位预警》,对审核通过、入户莞城时间在2025年4月21日—8月22日的户籍学生申请莞城初中学位,如公办学位不足,将统筹安排入读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入户莞城时间在2025年8月23日—8月31日的户籍学生,自行选办学校入读,按规定发放民办学位补贴。

  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东莞市非莞城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在填报志愿时,可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户籍地公办学校”,并选择相应园区镇街。请该类学生家长提前了解户籍地小学升初中的要求和手续,按规定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在莞城街道小学就读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父母双方或一方是莞城户籍居民的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方案》(东府〔2023〕27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平台报名和填报积分入学志愿,按申请地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东莞市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如需同时申请民办学校,可在填报志愿时,在“志愿类别”栏目勾选“申请民办学校”,按规定填报志愿。

  莞城户籍学生的户籍审核时间截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即截至2025年5月14日)。在此日期后户籍迁入莞城的学生,以及逾期未报名或注册的莞城户籍学生,在2025年8月21日-8月22日正常办公时间带上个人书面申请书、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办理补报名手续,统筹安排入学。逾期未补报名的学生,请自行联系民办学校入学,并在8月31日前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进行信息登记,按规定予以民办学位补贴。

  (1)双/多胞胎同校入学。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莞城小升初学位安排后如未能被同一初中学校录取,需要申请同校入学的,可于2025年7月16日-7月18日正常办公时间内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提交书面申请,以及提供双/多胞胎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下原则调剂:

  A.如果双/多胞胎在同一所小学(“回莞类”的作为一个小学),将电脑派位号后的双/多胞胎学生调剂到派位号前的双/多胞胎学生的录取学校;

  B.如果双/多胞胎分别在不同小学(“回莞类”的作为一个小学)就读,则以小学电脑派位顺序为依据,将后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调剂到先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的录取学校。

  (2)兄弟姐妹同校入学。莞城初一新生在电脑派位后无法与在东莞中学初中部、东莞市可园中学、东莞中学和东莞外国语学校在读的哥哥姐姐(即哥哥姐姐现就读初一或初二年级,秋季升读初二或初三年级)同校入学的,请于2025年7月16日-7月18日正常办公时间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以及提供哥哥姐姐及申请人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市教育局结合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具有莞城户籍的初中一年级或初中二年级在读学生,如需转学到莞城初中学校就读,请于2025年7月29日—31日正常办公时间带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书面申请书,到东莞市教育局7号楼二楼202室提交转学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该类转学申请不需要网上报名。莞城户籍转学生的学位安排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含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或发放学位补贴)。

  简单来说,就是根据户籍所在地划分对应地段的公办初中,这是目前主流的公办升学方式,俗称“单校划片”。

  有的镇街只有一所公办初中,则该镇街内所有户籍六年级毕业生均直升到同一所公办初中。

  A1.1类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位供给、填报志愿等因素统筹安排学位;A1.2类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位供给、持有产权比例等因素统筹安排学位。

  在2025年5月14日(含)前入户的,按规定安排公民办学位或补贴;在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8月31日(含)入户的,由家长自行选择市内民办学校补录,领取民办学位补贴。

  A2、A3类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学位供给、工作情况、居住地址、入户时间等因素统筹安排公民办学位。

  在2025年5月14日(含)前入户的,按规定安排公民办学位或补贴;在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8月31日(含)入户的,由家长自行选择市内民办学校补录,领取民办学位补贴。

  注:(1)若A1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房产已由另一家庭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并被锁定学位,则该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A3类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若同一房产地址有两个及以上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符合A1类条件,由房产单独持有人或房产产权份额大于50%的共同持有人指定其中一个家庭为第一家庭。第一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以A1类申请,非第一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A3类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学位。

  (3)若A1家庭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则该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纳入A3类其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学位。

  (4)若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已报读公办学校并被录取后自行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则不纳入该补贴范围,直至该学段毕业。

  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报名的,按规定安排公民办学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注:(1)A类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选择以B2、B3类人才适龄子女申请学位,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纳入B2、B3类人才适龄子女学位分配学位。

  (2)关于父(母)一方在新区工作或居住的华人华侨子女。按照《关于修订华侨华人子女及华侨学生在我市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到市外事侨务局办理申请登记,登记之后市外事侨务局将会把资料移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审核之后将符合条件人员发送新区社会事务局,新区社会事务局收到名单后统筹安排学位。

  (3)关于父(母)一方在新区工作或居住的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中国台湾户籍学生在莞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细则》要求申请学位。

  按要求在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前报名,如申请人数少于年度指标数,全部予以录取;如申请人数超过年度指标数,通过抽签方式安排学位;报名系统截止时间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注:建议申请人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以下称“市招生平台”)报名时,除报读户籍地公办学位或优待政策学位外,也同时报读民办学校,特别是参加东莞市积分入学(C类)的人员。

  初中七年级:2025年4月3日之前入户的,按“先入户先安排”的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若该年级学位已满则以发放“学位定额补贴”的方式解决。2025年4月3日至8月31日期间入户的视学位剩余情况安排,原则上以发放“学位定额补贴”的方式解决。

  注:①若中心小学片区学位不足,樟罗社区部分区域(东深路以东、莞樟西路以北)学生将调整至实验小学就读。

  ②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跨区域就读的,由家长向镇教育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

  学区内公办学位不足的,由镇教育管理中心统筹调剂到辖区内其他公办学校;如辖区内公办学位不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具体安排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另行制定发布。具体学区划分如下:

  而有些镇街则会有两所甚至三所公办初中,此时一般会按照学生户籍所属区域划分招生,学生户籍在哪里就会被分配到对应的公办初中。

  志愿填报期间内,填写的志愿信息可多次修改;志愿填报时间结束后,招生平台关闭不再接受志愿填报和修改。其中,符合市、镇优待政策群体实行按实际居住地与企业所在村(社区)划分学区入学,具体如下:

  中部片区:谢山村、泰园社区、五星村、谢岗村、泰康花园、东惠广场、富盈山水、依城大观、中熙小区、天麟公馆;

  具体流程:在电脑派位现场,工作人员首先通过电脑系统给每位待派位的学生抽取一个随机的“派位号”,并以此作为派位依据。

  随后现场家长抽取兵乓球随机抽出“起始码”,根据“派位号”和“起始码”相结合的方法,按各镇街公办学校今年的招生名额数,抽出录取的派位号码范围。

  每位户籍生依次分配公办学校,若报名人数学校招生数,则由镇街教育局进行统筹分配。

  南城(东莞中学南城学校、南城阳光实验中学、南城第一初级中学、南城商务区北部学校【初中部】)

  (一)初中一年级:南城街道公办初中一年级2025年招生办法采用统一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即符合入读南城公办初中条件的适龄少年参与南城公办初中招生统一电脑派位,根据派位结果安排至东莞中学南城学校、南城阳光实验中学、南城第一初级中学、南城商务区北部学校初中部这四所初中读书。 商务区北部学校小学部六年级毕业生不以直升方式入读商务区北部学校初中部一年级。

  (二)非起始年级插班生:申请南城街道公办初中非起始年级插班生(初中二、三年级),须为南城户籍适龄少年,根据学位和人数的实际情况,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1.由于沙田户籍学生增长迅猛,沙田实验中学、东莞湾区中学入读学生均无法全部安排住宿。

  2.东莞湾区中学2025-2026学年租用沙田民办学校校舍作为临时办学校址,待2026年9月东莞湾区中学项目正式建成投入使用后,学生整体迁入新建校址。

  3.报读初一的学生需要在东莞市义务教育统一招生平台上,根据意愿选择填报其中一所初中学校。由于全镇两所中学初一总学位数基本可以满足初一新生入学需求,若其中一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该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该学校的录取名单,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则安排到另一所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按顺序录取:根据志愿填报,结合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申请人如放弃录取结果,可通过自行联系镇内有学位的民办学校,按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办法解决。

  (1)志愿顺序:除第一志愿需为公办学校外,其余4个志愿的填报顺序,申请方(监护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3)按顺序录取:根据志愿填报情况,结合申请方(监护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如报读的志愿学校已无剩余学位,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录取;因学位不足,未能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通过政府购买学位或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方式解决。

  志愿优先即允许学生在报名时对潜在的备选学校进行先后排序,教育部门会优先安排学生入读第一志愿,当第一志愿因报名人数过多无法满足时,再采取其他方法进行学位分配,这是比较人性化的一种升学方式。

  东城(东城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东城实验中学、东城旗峰学校、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

  初中一年级:可从东城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集团)东城实验中学、东城旗峰学校、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等4所学校中自主选择2所学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进行填报。九年一贯制学校东城旗峰学校、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所属学区的学生,填报本学区学校为第一志愿的,则提前批录取。其他分批录取。

  提前批录取后,填报第一志愿的人数没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按填报的第一志愿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则通过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未录取的学生再按志愿优先+电脑派位方式安排到未超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通过购买民办学位方式解决。

  特别说明:东莞师范学校附属小学、东城虎英小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实行家庭户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东城中学和华中师范大学东城学校初中一年级不提供住宿,提供午休和校内供餐服务。

  松山湖:(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松山湖未来学校、松山湖实验中学、松山湖北区学校、南方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我镇现有两所公办初中:东莞市桥头中学、东莞市第十一中学。东莞市桥头中学202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1000人,招生对象为桥头户籍、优待政策、积分入学学生。东莞市第十一中学2025年秋季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216人,招生对象为2025年5月14日(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入户本镇的桥头户籍学生。

  A. 桥头镇户籍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平台”(简称“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如填报第一志愿学校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第一志愿学校,额满为止。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电脑派位录取资格。电脑派位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统一安排到未达招生计划数的公办初中学校。电脑派位工作由桥头镇教育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入户先后”“相对就近”“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安提供户籍数据,2025年4月1日及以后户籍迁入我镇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和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户籍迁入我镇的初中一年级学生,通过向本镇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方式解决入学问题。申请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片区划分大致范围如下(插班生不按片区划分):

  初中一年级:2025年招生入学,我镇初中一年级学位不足,当户籍学生超过预报名学校提供学位数时,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额满即止,其余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若公办学位不足,请家长自行选择本镇有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优先安排该校六年级学生,如有学位富余,接受该片区户籍生报名,按入户该片区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初中一年级不设学区划分,根据适龄少年入户常平的时间,结合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数量,按“先入户先录取”的原则,划定公办初中录取范围。入围公办初中录取范围的适龄少年,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到公办初中;未入围公办初中录取范围的适龄少年,将通过政府购买学位录取到定点民办学校(新朗实验学校)或白名单中的其他民办学校(不含礼恩学校)。

  常平户籍初中一年级适龄少年按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为录取原则,先入户先录取,额满为止。即按照入户时间和志愿顺序,入围公办初中的申请人由镇教育管理中心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到各公办初中;未入围公办初中的申请人,按志愿填报录取到政府购买学位的“定点民办学校(新朗实验学校)”;定点民办学校学位不足时,按志愿填报再录取到“其他民办学校”;其他民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在征求申请人家长意愿后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民办学校(不含礼恩学校)。

  (1)总学位数减去提供给重点企业人才子女、积分入学学位数后,剩余学位优先满足凤岗镇户籍学生;

  (2)当一所公办学校(含购买学位)我镇户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照“优先志愿、同一志愿按入户凤岗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录取”的原则进行安排;如第一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二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二志愿无法安排的,则第三志愿统筹安排,如第三志愿无法安排的,则根据就近原则,结合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的剩余情况,全镇统筹安排。

  备注:2025年华侨中学(永和街校区)初一新生全部走读,初二开始返回华侨中学(五联校区)就读,提供寄宿。

  公办初中户籍生:因今年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不足,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省、市、镇文件需优先解决的优待群体,以及按适龄户籍生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进入公办学校电脑派位环节的学生名单,再采用电脑派位方式均衡分配到大朗一中、大朗中学两所公办中学(具体电脑派位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余下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生及其他优待群体,将统筹安排到大朗镇遴选确定政府全额购买学位的镇内民办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就读,具体包括:大朗启明星初级中学、大朗启东学校、大朗水霖学校、大朗洋洋学校、大朗东明学校。进入电脑派位环节的双/多胞胎兄弟姐妹在电脑派位后未能被同一学校录取的,可于电脑派位结果公布后3天内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监护人户口本,双/多胞胎学生的户口本和出生证等),经镇教育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进行调剂。

  采用这种分配方式的镇街有:大岭山(大岭山中学、大岭山新风中学),共1个。

  公办初中户籍招生采用随机分配方式进行。将符合入学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随机分配到两所公办中学(大岭山中学、大岭山新风中学)就读,不受理“长幼同校入学”申请。k8凯发官网